美国船舶应急计划编制和检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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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锡润.美国船舶应急计划编制和检查指南[J].交通环保,199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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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锡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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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 言 美国海岸警备队1992年9月5日签发了航行和船舶检查通函第8—92号:《船舶应急计划编制的检查指南》。该《指南》是根据《美国1990年油污法》和《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的要求制定的。要求在美国管辖水域任何装卸、储存或运输散装货油的油轮、油驳和回收船应配备《船舶应急计划》,并向美国海岸警备队提交该应急计划。 美国《船舶应急计划》是较之《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更为广泛的应急计划,既包括船上的,也包括海上的和沿岸陆上应急计划相街接的应急计划。《美国船舶应急计划编制和检查指南》主要就应急计划总要求、有配员油轮、无人油驳、非主要运载货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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