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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应提前执行国四
摘    要:备受瞩目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或者聘任“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关 键 词:公务车  大气污染防治  监督管理工作  珠江三角洲  机动车污染  环保部门  举报制度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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