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职能,确保政府环保履职的统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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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旸.理顺职能,确保政府环保履职的统一性[J].绿叶,2011(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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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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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环保法》修订研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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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保法》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环保职能及其履行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共同责任。在修订《环保法》时,应当吸取现实的经验和教训,将有名无实的"统一监督管理,分工负责"制改为"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制,让环保部门摆脱"说了不算’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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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 地方政府 综合协调 环保职能 环保法 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 统一性 政府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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