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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览胜(续二)
引用本文:刘代玲.上海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览胜(续二)[J].上海环境科学,2008,27(4).
作者姓名:刘代玲
摘    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环境部在2001年提出,在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不同层面的创建工作,如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环境优美乡镇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生态乡镇的基本要求,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基础和细胞工程。农村城镇化是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由之路。

关 键 词: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上海市  城乡二元结构  创建工作  生态示范区  农村城镇化  细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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