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对南京市“7.28”事故发通报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 南京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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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安全生产》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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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基本情况
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许,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14人。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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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教训 安全生产大检查 南京市 省政府 国务院 部署 通报 爆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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