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武钢坚持工人安全监督
引用本文:易方劼.武钢坚持工人安全监督[J].劳动保护,1987(1).
作者姓名:易方劼
摘    要:武汉钢铁公司认真执行法制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制裁相结合的安全监察制度,实施对安全生产有效的群众监督,强化全员窍全生产管理,于1985年11月颁布工人安全监督十项权利和三条纪律。十项权利中明确规定,工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上岗作业”、“停止作业”和“检举上告”。三条纪律是为保证十项权利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这一安全监察制度实行以来,大大调动与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全公司1986年各类事故显著减少。武钢坚持工人安全监督@易方劼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