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地区实行向重伤职工发工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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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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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特约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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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日前,磁县油棉厂一位20年前在生产中致重伤的老工人张福,捧着河北省邯郸地区劳动部门送来的《工伤证》,百感交集地说:“没想到我工伤几十年了,党和政府还如此关心我这个老工人、”截止今年6月10日,这个地区已给450名重伤职工颁发了《工伤证》。 重伤事故统计和监督检查工作,一直是邯郸地区的薄弱环节。有些企业领导,担心事故上报后,影响单位的荣誉,又要受到经济上的处罚,所以瞒报、迟报、轻报等现象十分严重。据了解,全区1987年县办集体以上企业实际发生重伤事故45人次,而上报的只有14人次,仅占应报人数的31.1%。瞒报事故使不少因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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