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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状告公安局公安局赔偿十五万
引用本文:刘睿智.打工者状告公安局公安局赔偿十五万[J].安全与健康,2001(9):24-25.
作者姓名:刘睿智
作者单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摘    要:福建省长汀县四都镇红都村电工余光进(1954年10月生)及其儿余呈昆(年月生)在为某县公安局下属的一派出所(以下称派出所)制作铁门窗时,因焊花溅至派出所收缴存放于欲制作铁门窗的室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操作工人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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