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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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奕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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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省人代会期间,辽宁省代省长博熙来同志,于2月21日晚,与辽宁省14个市市长签定了2001~2002年环境保护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工作是本届省政府班子任期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市长要负总责,并做为市长任期内的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之一。责任状中,写明了辽宁省各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质量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根据责任状,到2002年辽宁干流要消灭超五类标准的水体,鸭绿江流域要达到三类标准;大连、丹东、营口、盘锦等4城市要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大连市年内三分之一的天数要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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