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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办案实行“五公开”
引用本文:李喜仁,赵永东,刁霞.镇平:办案实行“五公开”[J].中国劳动科学,2006(4):63-63.
作者姓名:李喜仁  赵永东  刁霞
摘    要:2005年以来,河南省镇平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仲裁机构,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落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公开审理制度,除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五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地点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的环节公开;裁决结果公开。此举确保了程序合法,效率提高,结果公正、公平,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关 键 词:公开审理制度  办案  仲裁案件  结果公正  劳动保障局  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  仲裁规则  程序公开  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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