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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作者姓名:翁建华  郑玲玲
摘    要:古人在论及防与救的关系和防的重要性时,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思想观念,这与《安全生产法》中提出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相同的思想观念。“防”主要是指超前教育,是一种事前的自我约束、软约束;“救”与“戒”则主要依靠检查监督,采用记录、谴责的手段督促纠正,带有强制性,是一种事中、事后的外在约束、硬约束。“救”与“戒”并非上策,只是安全管理的最后手段。古人不仅指出了三种手段,而且为之排了队,认为“防”是第一位的,“救”是第二位的,“戒”则是不得已而为之。人类的发展历史一直伴随着人为或自然意外事故及灾难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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