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决定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由肇事者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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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副市长封明为在1月29日召开的全市交通安全总结表彰会上宣布,今后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要由肇事者本人负担。 1985年北京市死于车祸的有759人,平均每天死两人。量刑偏轻是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改变这种 严重状况,市公安局、检察 院、法院研究决定:凡违反 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 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直接损失在5万元左右的,对应责重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应从重处罚。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由肇事者本人负担,经济能力不够的可以分期付款或由单位垫支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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