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3年11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52号)。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等要求,组织制定了《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该办法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的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冶金(含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选矿厂,部分采用选矿工艺的企业,亦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选煤厂和核工业铀矿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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