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省交通厅出台8条便民措施 新车入户30日内免滞纳金
摘    要:福建省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等公路规费缴纳,从12月17日起开始办理。2008年公路规费包干统缴、货车全年一次性缴费优惠政策不变(货车全年一次性缴费,只需缴纳10个月费用);对于新车入户、外地转入的车辆30日内未缴纳养路路的免收滞纳金;日常在籍缴费车辆在公路规费有效期的次月10日内免收滞纳金,逾期加收滞纳金,并按规定罚款。

关 键 词:滞纳金  福建省  便民措施  新车  交通厅  公路养路费  公路规费  优惠政策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