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出台8条便民措施 新车入户30日内免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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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等公路规费缴纳,从12月17日起开始办理。2008年公路规费包干统缴、货车全年一次性缴费优惠政策不变(货车全年一次性缴费,只需缴纳10个月费用);对于新车入户、外地转入的车辆30日内未缴纳养路路的免收滞纳金;日常在籍缴费车辆在公路规费有效期的次月10日内免收滞纳金,逾期加收滞纳金,并按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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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滞纳金 福建省 便民措施 新车 交通厅 公路养路费 公路规费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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