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我国东中部6省1 604户农户的调研数据,本文采用分位数回归模型,从转入与转出视角实证分析、比较了农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估计结果显示:总体上,农地转入的增收效应显著,但农地转出无此效应。分区域考察,农地流转拉大了东部与中部地区农户间的收入差距。其中,东部地区农地转入和转出均有显著增收效应,且后者远大于前者;中部地区农地转入的增收效应明显,但农地转出却有显著的"减收"效应。从不同收入阶层来看,农地转入促进了贫困户及低收入户至部分高收入户增收,其中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获益愈大;相较之下,农地转出仅使部分低收入户增收,有一定缩小收入差距功能。更进一步,东部地区农地转入可使除中高收入组农户以外的其他农户增收,农地转出则可使除贫困户和部分低收入组农户以外的其他农户增收,此两种流转类型均会扩大农户收入差距。中部地区农地转入可使所有农户增收,但同时加剧了收入不平等;与之不同,农地转出能使低收入组农户增收,也可使部分高收入组农户"减收",因而比较利于减少贫富差距。据此,决策当局应当着力消除各种非市场因素限制,构建功能良好的土地租赁市场,发挥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以及法律保障机制在农地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农地流转方式更加市场化、规范化;同时,完善土地流转中租金和期限的确定机制,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收入分配的均衡性,保护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在农地流转中的短期和中长期利益;此外,多渠道扩大农民非农就业机会,并提高其非农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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