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水难救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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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铭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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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照日本的《消防法》,消防队的职责除救火防灾之外,还有水难救援之责。凡有溺水者,消防队接到求救信息之后,必须立即出动前往救援。 当然,水难救援是要有特定的技术和设备的,水难救援人员也必须接受特殊的训练。 日本东京消防厅的水难救援队,创办于1974年。1976年扩充为四个队,到1998年底扩充为六个队,有100多名队员。水难救援队,除了执行扑救水上火灾外,主要任务是救助发生水难的船只乘员和游泳溺水者脱险。日本是个岛国,水域面积较大,水上运输、捕鱼以及港口作业等较多,水难事故时有发生。水难救援队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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