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电“相吻”下的遗憾──一起集装箱车与高压输电线“相吻”触电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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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溪洪,林荣哲.车电“相吻”下的遗憾──一起集装箱车与高压输电线“相吻”触电案始末[J].安全与健康,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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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溪洪 林荣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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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7月20日14:30许,在福建省安溪县河滨北路与凤山路叉路口,发生了一起集装箱车与10KV高压输电线“相吻”触电事故,结果是车毁人亡,惨状难睹。而如今,由此产生的工伤抚恤赔偿案及后来的民事责任追偿案、执行案都已划上了圆满的句号。2000年3月15日,泉州市后渚港务车队申请执行安溪县颖新服装机绣有限公司、安溪县电力公司人身财产损害民事责任追偿案顺利执结。虽然,港务车队因此能够领回的这一执行款只及原付的工伤抚恤款的1/3,但透过这笔款,却足以使他们,包括所有涉足该连环案的当事人们真正品尝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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