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关于维护“三资”、乡镇、集体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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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部分委员提出,1996年以来,全总女职工部着重对全国15个省市的619家“三资”、乡镇、集体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在这些企业中,女职工权益维护及劳动保护问题比较突出。主要问题是:一、用工制度不规范,企业只使用女工“黄金年龄”段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逃避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随意处罚、开除职工,削减职工的工资,不与职工签订合同,使大批职工就业无保障、失业无保险。一些企业招工年龄控制在16-20岁,合同期一般3-5年,合同期满后企业一般不再与她们续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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