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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人——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引用本文:石少华.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人——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J].现代职业安全,2003(3):40-42.
作者姓名:石少华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司
摘    要:人的因素第一,人是最宝贵、最活跃的生产力。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又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人。《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从基本的权利保障与义务设定两个方面,对从业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关 键 词: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安全生产法  权利  义务

The employees are the masters of work safe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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