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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环保局不应是被告——答易先良同志《环保局应能成为被告》一文
引用本文:程正康.再论环保局不应是被告——答易先良同志《环保局应能成为被告》一文[J].中国环境管理,1989(4).
作者姓名:程正康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摘    要:《中国环境管理》杂志1988年第6期发表了易先良同志的《环保局应能成为被告》一文。本人读后,觉得在环保局是否应该成为被告的问题上,有同易先良同志商榷的必要。易文对我于1988年3月15日在《中国环境报》上发表的《环保局不应是被告》一文中所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予以质疑,并指出我的观点是:“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易文还认为:“在此类诉讼中,环保局可以是被告,如果不把环保局作为被告,那么只会助长行政机关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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