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实行重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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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彦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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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以后,针对一些企业为躲避经济处罚和给企业升级制造假象而对重伤事故进行瞒报、从轻假报的现象,沈阳市实行了《职工因工负伤发证办法》,规定所有发生重伤的职工,由市、县(区)两级劳动部门发给负做证,作为进行医务劳动鉴定,以及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有效凭证。 发证分正常补发、隐瞒漏报》暇和比照工伤待遇发证三种。1985年以来的重伤人员均需办证。对隐瞒、漏报的重伤事故,除办理重伤认定审批外,还要求单位与出佩服重伤事故报告,同时罚缴5000元违反条侧费,并对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金彦.鸿)沈阳市实行重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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