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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示、惩戒教育的认识
作者单位:;1.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梁家墩镇中心学校
摘    要:<正>一、没有适度的警示、惩戒不利于人格的完善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人作为自然生命体,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作为有意识的单个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作为社会化的人,则是个性与社会文化规范的统一。既保留着人类本能欲望和需要的丰富性,又能能动、和谐地适应社会价值尺度和文化规范(伦理、道德、法规、法律等)的要求。教育义不容辞地担当着完成"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使命。如果一个人的个性不能保持独立、完整,被强大的社会规范所湮没,那么他就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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