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4]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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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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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修改 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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