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首次大修“责任”重如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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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承木.《安全生产法》首次大修“责任”重如泰山[J].劳动保护,2014(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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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承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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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综观此次修改,涉及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诸多内容,较为全面切合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亮点是将"责任"二字"大书特书",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此次修法,对企业、企业负责人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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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法》 责任 企业负责人 泰山 大修 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部门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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