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安全生产法》首次大修“责任”重如泰山
引用本文:邢承木.《安全生产法》首次大修“责任”重如泰山[J].劳动保护,2014(10):11-11.
作者姓名:邢承木
摘    要:<正>综观此次修改,涉及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诸多内容,较为全面切合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亮点是将"责任"二字"大书特书",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此次修法,对企业、企业负责人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

关 键 词:《安全生产法》  责任  企业负责人  泰山  大修  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部门  隐患排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