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基础建设新步伐——通化县安监局探索创新“一岗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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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兰传鹏.迈出基础建设新步伐——通化县安监局探索创新“一岗双责”[J].吉林劳动保护,2013(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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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传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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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通化县安监局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逐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就是企业各管理部门分层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车间、班组和各个岗位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企业建设项目承包、转包,务必将安全生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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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 通化县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 分管负责人 项目承包 安全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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