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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几个细节问题
引用本文:潘伟梁.关于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几个细节问题[J].中国劳动科学,2004(4):42-43.
作者姓名:潘伟梁
摘    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协商解除。由于此种解除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行为所致,故又称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就性质而言,属于成立一个新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失去效力。因此,从实体上看,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问题所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从程序上看,协商解除应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中国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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