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工伤责任不能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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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玉明,丛坤.改制企业工伤责任不能推[J].中国劳动科学,2005(3):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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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玉明 丛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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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申诉人李某于1993年11月到山东省烟台市某金矿(以下简称金矿)配电室从事配电工作。1995年10月,金矿组建氢化车间后,申诉人被安排到该车间从事测定工作。同年10月26日,申诉人在工作中发生中毒。1996年8月20日,申诉入经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确诊为混合性气体中毒后遗症。并在职业病医院住院治疗到199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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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改制 工伤责任 中国 《劳动法》 工伤待遇 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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