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贸合作的环境影响之上海合作组织篇 |
| |
引用本文: | 吴玉萍,岳冠华.区域经贸合作的环境影响之上海合作组织篇[J].环境保护,2007(15):54-56. |
| |
作者姓名: | 吴玉萍 岳冠华 |
| |
作者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WTO环境与贸易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支持专家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 |
| |
摘 要: | 2001年6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6国在1996年上海五国会晤机制基础上,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Organization,SCO),签署了《上海组织合作成立宣言》,确定了SCO的宗旨和区域合作的基本架梅;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晤期间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 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奠定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的基本框架.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