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 |
| |
引用本文: | 童韶琴.论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J].中国劳动科学,2006(6):20-21. |
| |
作者姓名: | 童韶琴 |
| |
摘 要: | 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与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比,《条例》作出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到达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但由于在实务操作上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引发了争论。
|
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条例》 国务院令 工伤职工 退休年龄 实务操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