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伤残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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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破产企业伤残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J].中国劳动科学,2005(10):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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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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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2003年11月,某水泥集团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该企业被宣告破产还债。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始发现,该破产企业尚有10名伤残职工未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破产企业职工因工致残时,破产企业为逃避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责任追究,隐瞒发生伤残事故事实,在支付给伤残职工部分费用后,以另行安排伤残职工工作岗位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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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企业 伤残职工 法律救济 中国 责任追究制度 《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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