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区救灾反应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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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黎标.美国社区救灾反应队[J].劳动保护,2005(2):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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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黎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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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社区救灾反应队的概念是由洛杉矶市消防局在1985年提出并付诸实施的,并在1987年得到了全社会的正式承认和重视。1987年加利福尼亚威蒂尔峡谷发生了一次大地震,此次地震波及范围广泛。这次地震表明,一场大型灾难发生后,提供消防和医疗服务的第一反应者不能满足救灾需要。原因在于受难者的人数众多、通信联络中断和道路阻塞阻止了人们前往救灾。灾难现场的人们不得不依赖互相帮助以满足救生的瞬时需要。人们也希望在发生灾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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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社区救灾反应队 市民自救 安全应急体系 组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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