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决定在矿山集中的县设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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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为加强乡镇矿山的安全生产,最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编委、财政局和劳动局共同决定在矿山集中的县设立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这个决定指出,首先要求林口、穆棱、东宁、密山四个县设立矿山安全监察室,挂靠县劳动局领导。同时,确定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经费开支,暂时采用吨煤提取管理费办法,即按吨煤实际产量,吨煤加9分,摊人成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矿山监察活动、安全技术培训、监察专用仪器、交通工具、事故和职业危害调查与现场检查、专用图书、情报资料和人员工资。 为了保证监察工作的质量,牡丹江市还拟定了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4个选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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