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重点污染源“飞行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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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目前省厅建立重点污染源“飞行检查”制度,即在全省重点污染源数据库中,每月根据群众举报、企业排污总量监测等情况或随机抽取,在不做预先通知的情况下,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的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9月份,省环保厅抽取34家企业进行第一次“飞行检查”,发现镇江金河纸业有限公司等16家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放率达47%。对此,环保厅将按有关法律和省政府要求,对超标排放企业重罚严处,以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我省建立重点污染源“飞行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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