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查处陇南地区两起特大伤亡事故责任者 |
| |
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劳动局对陇南地区两起特大伤亡事故处理意见的报告,要求各级领导从这两起特大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这两起特大伤亡事故,一起是1988年4月5日,西和县大桥林场加庆沟锑矿点发生的采场顶部土石坍塌事故,造成拣矿群众15人死亡,5人重伤,6人轻伤。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非法办矿造成的。经营者在一无地质资料,二无采矿设计,三无任何安全设施的情况下,盲目采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此,陇南地区行署对事故有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矿点经营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