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化学品安全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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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Masaru KITANO,张来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化学品安全对策[J].世界环境,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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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Masaru KITANO 张来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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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Managing Director Chemical Safety Centre Chemical Inspection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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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制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化学品安全对策的目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1961年由西方24个发达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除欧洲国家外,参加该组织的国家有美洲大陆的美国、加拿大,南半球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只有日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化学品安全性的活动始于七十年代前期对PCB(多氯联苯)、汞、镉的调查和限制,而后重点转为对全部化学品的安全对策的制定。制定安全对策的目的为:①作化学品对人及环境安全性的预评价,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②各国化学品安全对策实施关税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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