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维护生态产品的基本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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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舜泽,万军,王成新.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维护生态产品的基本土壤[J].环境保护,2017,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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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舜泽 万军 王成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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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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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明确范围、明确时间节点、明确配套措施,上下结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统一为全国的生态保护红线。《若干意见》具有五个方面的要点:一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地位高,是继耕地保护红线、水资源红线之后,国家层面确立的底线与生命线;二是理念先进,贯彻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理念,一条红线管控;三是基础性强,确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规划、空间管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四是管控政策严格,明确了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评估考核、责任追究等管控政策;五是支撑体系有力,建立生态补偿、确权登记、监测监控、分工合作的支撑体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立得起、划得出、守得住、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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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空间 用途管制 生态产品 山水林田湖 空间规划 |
To Maintain the Basic Ecological Products with Ecological Protection Red 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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