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杜绝滥伐林木犯罪善治机制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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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德胜,刘志仁. 市场经济条件下杜绝滥伐林木犯罪善治机制之构建[J]. 环境保护, 2017, 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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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德胜 刘志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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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 西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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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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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滥伐林木犯罪案件的多发、频发态势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项严重挑战.由于缺乏i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森林生态功能价值的科学定价,进而缺失促进形成全社会、政府以及林木种植和养护者三者之间立足于生态文明的善治机制.这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大量发生的深层次的机制性原因.一味或者主要采取从末端打击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有效遏制这一态势.根本出路是立足市场经济条件和激励原理,根据善治原理,运用法治手段,通过解决森林林木养护的种植成本和生态功能价值正外部经济性的分担分享这一初始问题,构建深层次防治滥伐林木犯罪行为的长效善治机制,服务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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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滥伐林木 善治机制 生态文明 生态补偿 生态功能价值 |
Construction of Good Governance Mechanism Against Deforestation Crime in Market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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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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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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