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4年5月24日凌晨2时10分左右,某轧钢厂二棒作业区安全主管刘小鹏(电工)和班组电工吴旭,接通知Ⅱ组链不动作,两人到2#电磁站检查,发现是Ⅱ组链熔断器烧坏。刘小鹏和吴旭立即更换烧坏的熔断器,并通知2#台试车,发现不能动作。再检查发现熔断器又烧坏了,又进行了更换,还是不能动作。再次检查发现是右手侧第3个熔断器烧坏。3时左右,刘小鹏让吴旭更换右手侧第3个熔断器,在更换第3个熔断器过程中,熔断器产生电弧光,将吴旭烧伤,此时刘小鹏立即对吴旭施救并送医院。经医院诊断:吴旭的颜面、颈部、左前臂、双手约15%Ⅰ°至Ⅱ°火焰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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