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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取缔高音喇叭
摘    要:为了减轻城市噪声危害,市革命委员会曾于一九七七年明文规定要撤除市内、近郊区公社和区、县场镇各单位的高音喇叭。今年元月一日,市公安局根据市革委指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重申取缔高音喇叭的决定。通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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