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三同时”的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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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舜.违反“三同时”的恶果[J].劳动保护,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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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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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衡阳纺织机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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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5年6月18日,我厂粮店管理员邵云祥因清理米仓,从4米高处摔下,急救无效,当日晚死亡。据调查,这起事故是在没有任何劳动保护设施的条件下发生的。 早在1981年,粮店新建了一套自动送米装置, 其顶端是米仓,距地面5.25米。每逢盘点清仓,派人上仓顶打扫,须沿装置支撑角铁往上爬,至3.4米高处,再顺支撑角铁外侧绕90度,跨过0.43米的空间,踏上0.3米宽的台阶;然后依靠钉在米仓当面的马钉;手攀脚蹬。全身配合,才能爬到仓顶。而下仓则更难。邵云祥之死,就发生在从仓顶下来的时候。据现场分析,邵在下仓时,其面朝里,“两手抓着米仓顶部的边檐,左脚踩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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