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北京要求建筑施工工期不能过于提前
摘    要:2004年11月16日,北京市建委下发《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要科学、客观地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如果完工时间过于提前,也算违规。北京市建委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定额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如建设单位要求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5%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

关 键 词:北京  建筑施工  工期  工程质量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