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律路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蓝泰华,王于志,李运仓.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律路径思考[J].环境保护,2023(Z1):72-73. |
| |
作者姓名: | 蓝泰华 王于志 李运仓 |
| |
作者单位: | 1. 福建师范大学;2. 湖北警官学院;3. 石家庄学院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非遗创新创业设计教育体系研究”(FBJG20200350); |
| |
摘 要: | <正>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过程中,转变传统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实施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调动起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成为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率与质量的必然路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实施,应当走法治之路,以生态环境法治观念的推广、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及环境治理参与法律机制的优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