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享受工伤抚恤金,还应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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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金良,郑达.按月享受工伤抚恤金,还应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J].安全与健康,20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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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金良 郑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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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是一名因工负伤的职工 ,伤残等级为 6级 ,于 2 0 0 0年 6月 30日劳动合同期满 ,企业不再安排我工作 ,并称按规定解除工残待遇。我依据原劳动部第 2 66号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按月发放工残抚恤金 ,但企业却要求我仍然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我认为在企业不能安排工作的情况下 ,依据《劳动法》第 16条、第19条规定 ,企业要求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没有法定的劳动合同内容 ,企业称要按月享受工残待遇 ,必须保留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职工因工负伤后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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