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7年6月4日,南通市启东县东元乡东元灯泡厂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二万多元的集体财产化为灰烬,厂内108名职工,1人死亡,24人被烈火烧伤,其余的如惊弓之鸟,一哄而散,谁也不敢再跨进厂门一步。仅有13万元固定资产的东元灯泡厂,处理事故就要耗费30~40万元,整个工厂即将宣告破产。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6月4日,室外气温高达35℃,灯泡厂气化炉间气化炉所用轻油在室外长时间暴晒,又经过40多米脚踹棍撬颠簸不平地滚动运输,到达气化炉前时,已部分汽化并产生相当的压力,一开盖,油气高速喷出,遇到裸露的电加热棒,立即起火爆炸。 东元灯泡厂是一个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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