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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
摘    要:为了解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根据2014年30个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采用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PA)推荐的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由毒性物质所致总健康风险在8.77×10-10—7.42×10~(-5)a~(-1)之间,平均为1.07×10~(-5)a~(-1),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10~(-5)a~(-1),但高于部分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10-6a~(-1),总体属中等风险;总健康风险的大小顺序为地下水型河流型水库型,澧水松澧洪道资水湘江沅江汨罗江长江华容河,下游上游,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望城区,中部东部西部;毒性物质总健康风险主要来自化学致癌物As,因此,As应作为水环境健康风险决策管理的重点;优先选取水库和河流作为城市饮用水源是降低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的重要途径,加强上游城市污染治理和城市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对保障下游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具有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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