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劳动安全卫生案件处置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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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维彩.略论劳动安全卫生案件处置的强制执行[J].劳动保护,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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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维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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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北麻城市劳动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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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许多省市都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从而为各地劳动保护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执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集中遇到的问题是,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时,对那些无理拒绝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什么措施,以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全国性的劳动保护法尚未出台,一些同志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和实践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徐维彩同志的《略论劳动安全卫生案件处置的强制执行》一文,就是其中之一,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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