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把“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国务院的文件,提出了“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同时,“环境风险防范”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首次列入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与“总量削减、质量改善”并列为《规划》的三大战略任务.贯彻和落实《意见》中的一系列任务,要求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在政策、制度、标准、基础研究、技术方法方面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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