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区农村污染防治期待法制创新 |
| |
引用本文: | 刘士国,李德恩.鄱阳湖区农村污染防治期待法制创新[J].环境保护,2010(1). |
| |
作者姓名: | 刘士国 李德恩 |
| |
作者单位: | 九江学院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鄱阳湖区农村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正日益显现。面对湖区环境日益严峻的挑战和农村环境治理的不完善现状,环境法律制度应有创新与突破。制定一部有针对性的地方性立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充分发挥湖区广大民众的环境治理参与权,倡导现代环保理念,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是生态视角下解决湖区农村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
关 键 词: | 鄱阳湖区 地方政府 环境保护法 农村生活 环保意识 农村环境保护 农村环境污染 江西省 环保部门 环境执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