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化与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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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有芳.正规化与执法监督[J].安全与健康,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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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有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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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只有强化执法监督,公安队伍建设才能走出一条新路。 经济学家吴敬琏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制度重于技术”。对公安执法来说,关键是监督制度的落实。《人民警察法》为加强公安执法监督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其中第六章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建立监察制度,对干警进行法律、遵守纪委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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