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略谈生态文明保护视野下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
引用本文:毕雁英.略谈生态文明保护视野下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J].绿叶,2013(9):66-71.
作者姓名:毕雁英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摘    要:制定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远远落后于野生动物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求,对其进行修改已是箭在弦上。此次修法,应就这部法律的规范范围进行合理界定,科学与客观地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具体明确的法律制度体现立法的目的,对各方主体的职责内容予以细化,确立周密的责任追究机制,总结执法实践填补责任漏洞。应开门立法,广纳建议,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接受性。

关 键 词:《野生动物保护法》  建设生态文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修改  责任追究机制  计划经济时期  开门立法  法律制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